起重機減速器除了用于起重機各機構中外,也可用于礦山、冶金、化工、建材、輕工等各種機械的傳動中。多數減速器除給出按起重機工作級別的功率表外,還給出連續型工作的功率表。
4 選用原則
1) 起重機減速器在選擇時首選應滿足機械強度的要求,即工作機械所需的功率應小于等于通過折算的減速器輸入軸的許用功率。對用于起重機不同機構要適當乘以系數。不同的工作級別要先折算成M5(或M6)工作級別的功率值,再查減速器的功率表選取。因不同的減速器在不同時期設計開發的,其承載能力(即功率表)是用不同計算公式計算的,所以結果也不相同,在選擇減速器也就不能采用同一模式,不同類型的減速器所給出的功率表也不能簡單的類比。
除齒輪承載功率之外,還要考慮輸入、輸出軸伸的最大徑向力。如果超出給定范圍,必須作強度校核。
2) 對連續使用的減速器還要滿足熱功率核算,特別對硬齒面散熱性能較差的減速器。
3) 滿足轉速的要求,根據原動機的轉速和工作機械的轉速要求,選配最接近的傳動比(最好是實際傳動比,如果未給出實際傳動比用公稱傳動比代替。一般實際傳動比與公稱傳動比的誤差:二級減速器在±4%;三級減速器在±5%范圍內)。如果特殊要求,只好專門配比。
4) 根據傳動裝置的安裝位置、界限尺寸、聯接部位、傳動性能要求,確定減速器的結構型式、安裝型式和裝配型式。
5) 根據輸入輸出的聯接方式選擇軸端型式。
6) 考慮使用維修方便等因素,注意注油口和排油口的位置等。